发布者:蒙泳彬律师 时间:2024年04月02日 871人看过举报
律师观点分析
这是男方和女方的第二次离婚诉讼,第一次,因女方不同意离婚,双方也没有其他的例如出轨,家暴等证据,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,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。
如今,男方二次起诉离婚 ,女方依然不同意离婚。法院认为第一次判决不离婚,是给与双方修复夫妻感情的机会,现再次起诉离婚,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,应当准予离婚。
蒙律师说法:如本案一样,如果第一次起诉,对方不同意离婚,也没有例如家暴,出轨等证据,法院大概率是判决不准许离婚。那么二次起诉,要什么时候提起呢?
注意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了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”
按照深圳法院的效率,结合调解,开庭,判决的时间,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,时间刚刚好,如果谨慎一点,可以等多一点时间,也就是说在6个月至一年之间提出。具体需结合案件情况而定。
7年
48次 (优于96.99%的律师)
18次 (优于96.08%的律师)
40312分 (优于98.92%的律师)
一天内
14篇 (优于99.19%的律师)